缔造世界一流焊接专家
证券代码:300154 证券简称:瑞凌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3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期限过半仍未实施回购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125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25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5 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26)。
一、期限过半未实施回购的原因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期限已过半,公司尚未实施回购方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说明如下: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股份的用途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为更好地安排公司拟规划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充分利用回购库存股三年有效期的期限限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二级市场状况,公司对回购进程做了整体性规划,目前暂未进行回购。
二、后续回购安排
缔造世界一流焊接专家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