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9 证券简称:睿智医药 公告编号:2021-110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未来业务拓展和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公司拟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4、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监事会对该事项无异议。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 年度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
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2. 人员信息
截至 2020 年末拥有合伙人 189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
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0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 1645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000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372 人。
3. 业务规模
安永华明 2020 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47.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
币 45.89 亿元,包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1.46 亿元。2020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
报审计客户共计 100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8.24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生物医药等。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 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 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莉女士,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3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自 2020 年 12 月起在安永华明执业,专注于生命科学与医疗健康行业审计与复核;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竹影女士,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3 年起从
事审计业务;自 2020 年 6 月起在安永华明执业,专注于生命科学与医疗健康行业审计与复核;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炯先生,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1997 年起从
事审计业务;自 2007 年起在安永华明执业,涉及的行业包括消费、新能源与出行、地产及生命科学与医疗健康;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莉女士、张竹影女士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炯先生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 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安永华明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工时、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1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2021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审计机构普华永道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3 年,上年度审计意见为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因与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的合同期届满,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未来业务拓展和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公司拟聘请安永华明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与普华永道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进行了充分沟通,普华永道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普华永道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公司对普华永道的辛勤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安永华明与普华永道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
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安永华明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变更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以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均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