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9 证券简称:睿智医药 公告编号:2021-100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
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2021 年 3 月 12 日至 2021 年 9 月 13 日,以下简称“自
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 核查对象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
2. 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 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1.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近亲属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2021 年 9 月 15 日出具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共 4 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和 1 名内幕信息知情人近亲属存在买卖公司股
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自查期间合计买入和分红数量(股) 自查期间合计卖出数量(股)
1 齐家辉 22,000 0
2 汪献忠 0 9,900
3 张继国 38,800 38,800
4 夏丹樱 9,200 0
5 陈文炎 121,102 121,102
除上述人员外,其余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内幕信息知情人近亲属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经公司核查,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内幕信息知情人近亲属的交易行为是在其被列为内幕信息知情人之前发生的,其当时未获知本次激励计划的任何信息,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系其完全基于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其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因知悉内幕信息而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形。
2.激励对象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2021 年 9 月 15 日出具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共 12 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核查,上述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系其完全基于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其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上述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时,并未获知上市公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所述,经自查,公司在本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均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接触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
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符合《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