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9 证券简称:睿智医药 公告编号:2021-99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之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
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宣传栏在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如下:
一、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2.公示时间:2021年9月14日至2021年9月23日;
3.公示方式:通过公司宣传栏;
4.反馈方式:通过书面或口头等形式进行反馈;
5.公示结果:截至2021年9月23日公示期满,公司内部人员未提出异议。
二、监事会的核查情况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任职公司(或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资料。
三、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化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9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