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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舟文化: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补充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17

天舟文化: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补充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48          证券简称:天舟文化          编号:2020-009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至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股票窗口期后的 15 个交易日(即 2020 年 5
月 26 日)内,在此期间内员工持股计划及时完成全部股票减持,并在减持完毕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工作。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现将展期计划补充公告如下:

  一、展期前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差异情况

  公司本次主要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继续展期,除此之外,员工持股计划其他内容不变更,现就员工持股计划展期前后的差异情况说明如下:


  1、本次展期不涉及变更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2、本次展期不涉及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规模 8,636,16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2%。

  3、本次展期后,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及其所持份额比例保持不变,公司董监高及其他员工出资份额及比例如下:

              持有人姓名                认缴份额(万份)    占持股计划的比例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 人):        1,376              34.4%

  罗争玉、周艳、张丽君、陈四清、刘英

          其他员工(91 人)                  2,624              65.6%

                合计                          4,000              100%

  4、公司正式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国金天舟文化 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设立优先级份额和风险级份额合并运作。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天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8年 8月 31日完成了以自有资金置换国金天舟文化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认购的全部优先级份额。本次展期不涉及变更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向员工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况。

  5、截至 2016 年 5 月 13 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的“国
金天舟文化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完成股票购买,本次展期不涉及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6、本次展期后,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 2020 年 5 月 26 日
止,若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期限届满前仍未减持完毕所持公司
股票,则在存续期展期期限届满前,再次召开持有人会议和董事会,
审议后续相关事宜。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 12 个月,已于 2017 年 5
月 12 日结束。

  7、本次展期不涉及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模式,仍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的管理委员会管理。

  8、经公司董事会决定,选任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成立“国金天舟文化 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计划的年管理费率为不超过 0.3%,除证券交易费、管理费、托管费、业绩报酬之外的集合计划费用,由管理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的合同或协议的具体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费用,从集合计划资产中支付。

  9、本次展期后,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表决程序、表决权行使机制,以及持有人代表或机构的选任程序及其职责不变,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一致。

  10、本次展期后,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的股东权益及相关安排与展期前一致。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出席持有人大会的持有人所持半数以上份额同意并通过持有人大会参与公司股东大会的出席、提案、表决等事项,享有公司分红权、配股权、股票二级市场投资收益权等资产权益。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资产管理机构和管理委员会商议是否参与及资金解决方案,并
提交持有人大会审议。

  员工持股计划在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参与对象的交易相关提案时需要回避。

  员工持股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 30 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11、除公司董事罗争玉、监事周艳、张丽君及高级管理人员陈四清、刘英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之外,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12、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天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员工认购份额提供保底,即所有持有人在收益分配时兑付的收益不低于其成本。如果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际收益未达到上述目标,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天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以现金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差额补足。

  13、本次展期后,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对通过持股计划获得的股份权益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安排,以及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出现离职、退休、死亡或其他不再适合参加持股计划等情形时所持股份权益的处置办法不变,与此前披露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一致。

  14、本次展期后,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所持有股份的处置办法、损益分配方法不变,与此前披露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一致。

  15、本次展期后,员工持股计划变更和终止的情形及决策程序不变,与此前披露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一致。

  二、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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