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 七条 公司注 册资本为人 民币 第 七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66,127.9045 万元。公司为永久存续的 65,871.8543 万元。公司为永久存续的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第 十 八 条 公 司 现 股 份 总 数 为 第 十 八 条 公 司 现 股 份 总 数 为
66,127.9045 万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65,871.8543 万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66,127.9045 万股。 65,871.8543 万股。
除修订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其他人员办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相关事宜。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