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6 证券简称:汤臣倍健 公告编号:2023-011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64 号)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4 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股票 119,288,209 股,发行价格为 26.2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125,351,075.80
元,扣除主承销商发行费用 33,128,721.41 元(含增值税),扣除其他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共计 2,830,279.62 元,加上直接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的主承销商发行费用增值税进项税 1,875,210.65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091,267,285.42 元。北京兴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认购资金缴纳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出
具了[2021]京会兴验字第 02000004 号《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认购资金验资报告》。
认购资金已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从主承销账户划转到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华兴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5 月 6 日出具华兴验字[2021]21002540038 号《验
资报告》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投入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1 珠海生产基地五期建设项目 155,729.28 151,974.29
2 珠海生产基地四期扩产升级项目 43,752.03 43,752.03
3 澳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39,074.40 37,456.41
4 数字化信息系统项目 29,944.00 29,944.00
5 补充流动资金 46,000.00 46,000.00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合计 314,499.71 309,126.73
二、现金管理概述
1.投资目的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时间周期,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并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含下属企业,下同)使用总额度不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上述投资额度的使用期限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最高余额合计不超过 20 亿元。
3.投资产品类型
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4.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三、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收益不可预期;
2.相关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控措施
1.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授权公司总经
理和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并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含下属企业)使用总额度不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该事项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含下属企业)使用总额度不超过 2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八、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
1.汤臣倍健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
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确保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合法合规,以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对汤臣倍健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