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5 证券简称:中金环境 公告编号:2022-026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期限过半的公告
无锡市市政公用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环
境”或“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市市政公用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市政”)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投资价值的合理判断,
计划自 2022 年 3 月 31 日起 1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的方式,
以不高于 3.5 元/股价格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 1,000,000 股、不超过 2,000,000
股;
2、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截至 2022 年 4 月 14 日,本次增持计划期限已经
过半,无锡市政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中金环境股份1,000,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剔除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下同)的 0.05%,累计增持金额为 2,751,276 元;
3、其他事项说明: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中的有关规定,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的,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后,每 12 个月内增持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 2%的行为可免于发出要约收购的申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市政。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无锡市政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无锡市政 413,639,291 21.84
沈金浩 151,368,931 7.99
沈洁泳 40,974,912 2.16
合计 605,983,134 32
2、除本次增持计划外,无锡市政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之前12 个月内未披露过其他增持计划。
3、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之前 6 个月,无锡市政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投资价值的合理判断;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不低于 1,000,000 股,不超过 2,000,000 股;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不高于 3.5 元/股,增持人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从 2022 年 3 月 31 日起 1 个月内完成增持计
划;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的方式;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7、无锡市政承诺本次增持完成后,在法律法规规定的锁定期限内不减持所增持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1、增持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2 年 4 月 14 日,本次增持计划期限已经过半,无锡市政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中金环境股份 1,000,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累计增持金额为 2,751,276 元,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增持方式 增持时间 增持股数(股) 增持比例(%) 增持金额(元)
无锡市政 集中竞价 2022-4-11 1,000,100 0.05 2,751,276
合 计 1,000,100 0.05 2,751,276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后,无锡市政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增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增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无锡市政 413,639,291 21.84 414,639,391 21.90
沈金浩 151,368,931 7.99 151,368,931 7.99
沈洁泳 40,974,912 2.16 40,974,912 2.16
合计 605,983,134 32 606,983,234 32.05
注:表格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之和不一致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3、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