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3 证券简称:盈康生命 公告编号:2022-015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2 年 2 月 8 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418.90 万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7.27 元/股
根据《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盈康生命”)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22 年 2 月 8 日为授予日,以 7.27 元/股的价格向
符合条件的 131 名激励对象授予 418.9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授
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022 年 1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公司普通股 A 股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和在二级市场回
购公司 A 股普通股。
3、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418.90 万股
4、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5、授予价格:7.27 元/股。
6、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计 131 人,具体包括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具体分配如下:
姓名 国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目前总股
票数量(万股) 票总量的比例 本的比例
彭文 中国 董事,总经理 21.00 5.01% 0.03%
谈波 中国 财务总监 10.00 2.39% 0.02%
沈旭东 中国 董事 7.00 1.67% 0.01%
李洪波 中国 副总经理 7.00 1.67% 0.01%
胡园园 中国 董事会秘书 7.00 1.67% 0.01%
核心骨干员工(126 人) 366.90 87.59% 0.57%
合计(131 人) 418.90 100.00% 0.65%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7、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和归属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
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②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制性股 30%
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制性股 30%
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制性股 40%
票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8、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2 年-2024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值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值定比 2021 年营业收入基数的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的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业绩考核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年度营业收入相对于 2021年增长率(A)
归属安排 对应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2 30% 20%
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归属期 2023 69% 44%
第三个归属期 2024 120% 73%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A≥Am X=100%
年度营业收入相对于2021 An≤A<Am X=A/Am*100%
年增长率(A) X=0
A<An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2.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公司营业收入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个人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A B C 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100% 80%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到触发值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若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1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 年 1 月 12 日至 2022 年 1 月 21 日,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
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09)。
3、2022 年 1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
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