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2 证券简称:沃森生物 公告编号:2020-012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
实施时间届满暨减持计划结束的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刘俊辉及其一致行动人黄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2 日
在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87)。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刘俊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黄静女士计划自上述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3,061,554 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1.5%)。
2019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113),截至 2019 年 12 月 11 日,刘俊辉先生减持了公司股份 3,506,144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2281%,黄静女士未减持公司股份。刘俊辉先生和黄静女士累计减持了公司股份 3,506,14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28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过半。
2020 年 2 月 14 日,因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让了其所持
有的公司部分股票,导致刘俊辉先生被动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于 2020 年2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暨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和《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0年3月12日,公司收到刘俊辉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2019年10月11日至2020年1月17日期间,刘俊辉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4,330,138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8%,黄静女士未减持公司股份。刘俊辉先生与黄静女士的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经届满,减持计划实施结束。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股东 交易日期 交易 交易方式 成交均价 成交数量 占总股本的
姓名 方向 (元/股) (股) 比例(%)
2019 年 10 月 11 日 卖出 集中竞价交易 28.57 111,600 0.0073
2019 年 10 月 14 日 卖出 集中竞价交易 29.69 143,800 0.0094
2019 年 10 月 15 日 卖出 集中竞价交易 29.65 280,900 0.0183
2019 年 10 月 16 日 卖出 集中竞价交易 29.83 486,720 0.0317
2019 年 10 月 17 日 卖出 集中竞价交易 29.72 515,724 0.0335
刘俊辉 2019 年 10 月 18 日 卖出 集中竞价交易 30.67 1,967,400 0.1280
2019 年 10 月 18 日 买入 集中竞价交易 31.17 3,000 0.0002
2019 年 12 月 17 日 卖出 集中竞价交易 31.50 100,000 0.0065
2019 年 12 月 26 日 卖出 集中竞价交易 32.50 204,000 0.0133
2020 年 1 月 8 日 卖出 集中竞价交易 29.70 399,994 0.0260
2020 年 1 月 10 日 卖出 集中竞价交易 29.70 30,000 0.0020
2020 年 1 月 17 日 卖出 集中竞价交易 29.70 90,000 0.0059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对照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刘俊辉 无限售条件股份 91,224,992 5.93% 86,897,854 5.65%
黄 静 无限售条件股份 3,588,500 0.23% 3,588,500 0.23%
合计 94,813,492 6.17% 90,486,354 5.89%
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导致。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刘俊辉先生和黄静女士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股份减持数量未超出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范围。
3、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控制权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