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2 证券简称:沃森生物 公告编号:2019-004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及主要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实施进展公告
公司参与增持的董监高及股东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提示:
1、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参与本次增持计划的公司董监高、股东计划自2018年10月23日起,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合计增持公司股份市值不少于20,000万元人民币。
2、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参与本次增持计划的公司董监高、股东尚未增持公司股份。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和主要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5),并于2018年10月2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和主要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补充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18-102)(以下简称“增持公告”),参与本次增持计划的公司董监高、股东计划自2018年10月23日起,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合计增持公司股份市值不少于20,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增持实施期限已过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参与本次增持计划的公司董监高、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名称 职务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黄 镇 股东、董事、副总裁 14,423,729 0.94%
唐灵玲 监事 0 0
杨虹伟 监事 5,100 0.0003%
姜润生 总裁 0 0
史 力 副总裁 0 0
王伟军 副总裁 6,800 0.0004%
周 华 财务总监 0 0
公孙青 人力资源总监 0 0
姚 伟 营销总监 0 0
张 荔 董事会秘书 0 0
袁 琳 技术总监 0 0
赵金龙 投资总监 0 0
施 競 生产总监 0 0
段清堂 工程技术总监 0 0
吴云燕 运营总监 0 0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公司上述董监高和股东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基于对2018年以来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呈良好态势,业绩持续增长,13价肺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等重大产品的研发成功持有坚定信心,基于对国家出台的系列药品注册管理法规旨在加快推进创新药品上市的新政下,对公司上述13价肺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等重大产品早日成功上市以实现进口替代持有坚定信心。为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及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计划自增持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合计增持公司股份市值不少于20,000万元人民币。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合计增持公司股份市值不少于20,000万元人民币。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
(1)公司上述董监高和股东进一步明确: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增持公告披露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
(2)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期限将予以顺延。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
公司上述董监高和股东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5、在本次增持完成前,公司上述董监高和股东如失去其参与本次增持计划的特定身份,仍将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6、参与本次增持计划的公司董监高和股东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所增持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进展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参与本次增持计划的公司董监高、股东尚未增持公司股份。
由于参与本次股份增持的董监高和股东较多,且目前已进入2018年度报告业绩预告敏感期期间,敏感期期间无法进行增持。参与本次股份增持的董监高和股东计划将尽快于后续非敏感期期间并在承诺的增持期间内完成本增持计划。四、风险提示
1、参与本次股份增持的董监高和股东较多,如个别计划增持主体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在增持期间筹措到位,将存在一定的无法按计划实施增持的风险,为确保本增持计划的实施,其应增持的部分将由其他增持主体进行增持。
2、如有增持主体采用融资方式实施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其已增持股份可能存在一定的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股份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存在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情形。
公司将继续关注公司上述董监高和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