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福星晓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Fuxing Xiaocheng Electronic Technology Stock Co., Ltd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 号国际财经中心D 座503)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 号华贸中心1 号写字楼22 层)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
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
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
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北京福星晓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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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福星晓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1,370万股
每股面值 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 ] 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2010 年11 月1 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5,480万股
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 1、公司第一大股东福星生物药业、实际控制人汉川
钢丝绳厂、股东程毅、股东程桂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
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股东君威投资、徐伟、孔林、李晓雨、乐小
兰、张蕾、贾万良、梁莎莎、张志忠、张寅、杨秀珍、范
海霞、杨丽、李秀峰、胡庆芳、薛梁、杨军人、李衡、白
飞、付新生、魏泽龙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股东梁莎莎和胡庆芳承诺:
自上述锁定期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股份不超过本人
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50%。
3、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程毅、
崔杨、张雪来、周劲松、王含静以及公司股东余文兵、程
桂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其任职期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
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日期 2010年10 月21 日北京福星晓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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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北京福星晓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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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4,110 万股,本次发行股数为1,370 万股,发
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
1、公司第一大股东福星生物药业、实际控制人汉川钢丝绳厂、股东程毅、
股东程桂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股东君威投资、徐伟、孔林、李晓雨、乐小兰、张蕾、贾万良、梁
莎莎、张志忠、张寅、杨秀珍、范海霞、杨丽、李秀峰、胡庆芳、薛梁、杨军人、
李衡、白飞、付新生、魏泽龙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股东梁
莎莎和胡庆芳承诺:自上述锁定期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股份不超过本人持
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50%。
3、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程毅、崔杨、张雪来、周劲松、王
含静以及公司股东余文兵、程桂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二、根据公司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成功实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形成的滚存利润由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
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三、公司提醒投资者需特别关注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
险,并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
(一)依赖电力行业的风险
本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致力于电力线载波芯片等系列集成电路产品的设
计、开发和市场应用,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集成电路芯片、集成电路模块和电能表
等,报告期内这些产品中平均80%以上销往国内电力系统的相关客户,公司主营北京福星晓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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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的增长对国内电力行业发展的依赖程度较高。如果未来国家宏观政策发生变
化或电力体制变革导致电力行业出现波动,进而影响到该行业对本公司产品的需
求,公司的业务经营将受到影响,存在着主营业务依赖电力行业的风险。
(二)依赖关键经营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风险
程毅先生为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和核心技术人员,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
管理工作。公司成立时的核心技术“电力线扩频通信调制/解调(PL2000)系列芯
片”专有技术,系由程毅先生于2000 年在公司成立时投入到本公司,该技术为公
司发展奠定了技术基础并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公司发展的过程中,程毅先
生在经营策略制定、产品技术发展方向定位、市场定位及团队建设等方面,均发
挥了关键性的作用。
公司的产品研发系联合多个部门及下属众多员工协力达成,公司有完善的技
术开发流程,并不依赖个别核心技术人员。目前,公司的日常研发管理工作已逐
渐由崔杨、张志忠等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团队承担。随着公司治理结构、管理和
内控体系的不断完善,公司业务经营已经进入规范运作阶段,个别员工离职与否
对公司影响不大。但基于程毅先生在公司发展过程中的巨大贡献和作用,一旦其
离开公司,公司经营将会受到较大影响。崔杨、张志忠等核心技术人员若离开公
司,将对公司的技术研发工作产生一定影响。
程毅先生作为本公司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后36 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
公司股份。程毅、崔杨、张志忠等作为核心技术人员已与公司签署了保密协议,
承诺离职后一年内履行同业禁止及保密义务。北京福星晓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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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10
第二节 概览................................................................................................. 18
一、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介...............................................................18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19
三、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20
四、本次发行情况...........................................................................................................23
五、募集资金用途...........................................................................................................23
六、公司的竞争优势.......................................................................................................24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26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26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26
三、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27
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当事人之间的关系.......................................................28
五、预计发行上市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