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福星晓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重要提示
1、北京福星晓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37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437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62.50元/股,发行数量为1,370万股。其中,网下发行数量为274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0%,网上定价发行数量为1,096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0%。
3、本次发行的网下发行工作已于2010年11月1日结束。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缴付的申购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本次网下发行过程由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对此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4、根据2010年10月29日公布的《北京福星晓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加网下申购获得配售的所有配售对象送达了获配通知。
一、网下发行申购及缴款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7号)的要求,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询价对象名单,对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的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资金有效申购结果,保荐人(主承销商)做出最终统计如下:
经核查确认,在初步询价中提交有效申报的31个股票配售对象均按《发行公告》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款,有效申购资金为356,875万元,有效申购数量为5,710万股。二、网下配售结果
本次网下发行总股数274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比例为4.79859895%,申购倍数为20.84倍。股票配售对象的最终获配数量如下:
序号
配售对象名称
申购数量 (万股)
获配股数 (万股)
1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100
4.7985
2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270
12.9582
3
国泰君安君得惠债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4年9月23日)
100
4.7985
4
华安理财1号稳定收益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015年6月22日)
140
6.7180
5
中信证券债券优化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9年1月5日)
200
9.5971
6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270
12.9562
7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270
12.9562
8
中银国际证券中国红基金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4年12月11日)
270
12.9562
9
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200
9.5971
10
江海证券自营投资账户
100
4.7985
11
申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100
4.7985
12
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100
4.7985
13
湖南华菱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100
4.7985
14
汉盛证券投资基金
270
12.9562
15
富国优化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70
12.9562
16
德盛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100
4.7985
17
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50
11.9964
18
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
260
12.4763
19
国泰价值经典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0
9.5971
20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四组合
270
12.9562
21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二组合
270
12.9562
22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七组合
100
4.7985
23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八组合
190
9.1173
24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270
12.9562
25
交银施罗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70
12.9562
26
建信恒久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00
4.7985
27
建信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00
4.7985
28
建信核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00
4.7985
29
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00
4.7985
30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270
12.9562
31
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100
4.7985
注:1、上表中的“获配数量”是以本次发行网下配售中的配售比例为基础,再根据《发行公告》中规定的零股处理原则进行处理后的最终配售数量。2、配售对象可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应退申购余款金额。如有疑问请配售对象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三、冻结资金利息的处理
股票配售对象申购款(含获得配售部分)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按《关于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6]78号)的规定处理。
四、持股锁定期限
网下股票配售对象的获配股票应自本次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上市流通前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冻结。
五、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上述股票配售对象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李铁、王佩佩、陈佳、宁鸿杰、赵昕琼
联系电话:(010)59026627
传真:(010)59026603
发行人:北京福星晓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