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6 证券简称:信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8-037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维通信”)分别于2016年12月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6年12月22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题。2017年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根据公司《<201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锁定期已届满,存续期为24个月,并将于2018年12月21日届满。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0号: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要求,现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6个月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持有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本公司股票44,552,168股,持有股票数量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4.53%,成交均价为27.65元/股。
公司于2017年7月7日实施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获得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2,227,608.4元(含税),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未出售任何股票。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安排
1、根据公司《<201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在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资产管理机构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安排决定是否出售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并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卖出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
(4)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时间。
2、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未全部出售股票的,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大会的持有人所持半数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三、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1、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也可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提前终止或延长。
2、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大会的持有人所持半数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3、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2)当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