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保荐人 (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
意见》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
有限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
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请询价对象及其
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
(www.szse.cn )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
年修订)。
重要提示
1、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1,66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401号文核准。发行人的股票代码为300136,该代码同
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申购。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社会
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网下发行占本
次最终发行数量的20%,即333.4 万股;网上发行数量为本次发行最终数量减去网下最
终发行数量。
3、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T 日(2010 年10 月25 日), 参与申购的投资
者须为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和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
当性管理暂行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提醒投资者申购前确认是否具备创业板投资资格。2
4、询价对象参与初步询价时,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为报价主体,由询价对象代为报
价。截止2010 年10 月20 日(T-3)12:00 前已完成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配售对
象方可参与初步询价,但下列情况除外:与发行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具有实际控制
关系或控股关系的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
5、配售对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时,须同时申报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单个配售对
象若有多个证券账户,则只可采用合格账户进行报价及申购。申报价格不低于最终确定
的发行价格对应的报价部分为有效报价。申报价格低于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的报价部分
为无效报价,将不能参与网下申购。
6、初步询价时,每个配售对象最多可申报三档价格,对应的申报数量之和不得超过
333.4 万股;同时每档申报价格对应的申报数量不低于100 万股;申购数量超过100 万
股时,超出部分必须是10 万股的整数倍。
7、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
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
8、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发行价
格的因素后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名单及有效申
购数量。每个配售对象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其有效申购数量。
9、初步询价中,配售对象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应为网下申购阶段实际申购
数量。每个配售对象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
10、初步询价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参与网下申购时,须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
价格与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的乘积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初步询价中提交有效报价
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视其为违约,违约情况将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11、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0年10
月18日(T-5 日)至2010年10月20日(T-3日),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现场推介。
只有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要求的询价对象方可参加路演推介,路演推介的
具体安排见本公告“二、初步询价和推介的具体安排”,有意参加初步询价和推介的询
价对象及配售对象可自主选择在深圳、上海、北京参加现场推介会。3
12、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必须为2010年10月20日(T-3日)12:00 前在中国证
券业协会备案的配售对象。配售对象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未参与初步询价
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加网下申购和配售。参与初步
询价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代码及名称、银行收付款账户
名称和账号等)以2010年10月20日(T-3日)12:00 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
息为准,因询价对象、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询价对象、配售
对象自负。
13、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报价时间为2010年10月18日(T-5日)至2010年10月20日(T-3
日)9:30 至15:00,其他时间的报价将视作无效。
14、本次发行可能因下列情形中止: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有效申报的询价对象不
足20 家;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就发行价格未取得一致;网
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即333.4 万股)。如发生以上发行中止的情形,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发行中止的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
15、本次发行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将同步进行。具体时间为:网下发行的申购时
间为2010年10月25日(T日)9:30 至15:00; 网上发行时间为2010 年10月25日(T日)
9:30 至11:30 、13:00 至15:00,敬请投资者注意。
16、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
的一般情况,请仔细阅读2010年10月15日(T-6日)登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
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
www.ccstock.cn)和发行人网站(www.sz-sunway.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深圳
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同时刊登于《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交易日 日 期 发 行 安 排
T-6
2010年10月15日
星期五
刊登《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提示公告》4
T-5
2010年10月18日
星期一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深圳)
T-4
2010年10月19日
星期二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上海)
T-3
2010年10月20日
星期三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北京)
初步询价截止时间:15:00
T-2
2010年10月21日
星期四
确定发行价格,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
2010年10月22日
星期五
刊登《发行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
特别公告》,网上路演
T
2010年10月25日
星期一
网下发行缴款日(9:30-15:00)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网上投资者缴款申购
T+1
2010年10月26日
星期二
网下配售验资,律师出具见证意见
网上申购资金冻结、验资
T+2
2010年10月27日
星期三
刊登《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网下配售结果公
告》
摇号抽签,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T+3
2010年10月28日
星期四
刊登《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注:1、T 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网下申购缴款日。
2、上述日期安排为正常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将及时公告,
修改发行日期。
3、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其他非可控因素影响询价对象或其配售对象报价申
购的,请询价对象或其配售对象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二、初步询价和推介的具体安排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负责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路演推介工作,有关工
作安排如下:
1、路演推介安排
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0年10月18日(T-5日)至2010年10月20日(T-35
日),在深圳、上海、北京向询价对象进行路演推介。具体安排如下:
推介日期 推介时间 推介地点 地址
2010年10月18 日
T-5 日(周一)
上午9:30—11:30
马哥孛罗好日子酒店二楼
宴会厅A
深圳福田区福华一路28号
2010年10月19 日
T-4 日(周二)
上午9:30—11:30
上海市金茂君悦大酒店
裙房二楼嘉宾厅1+2 区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世纪
大道88 号金茂大厦
2010年10月20 日
T-3 日(周三)
上午9:30—11:30
金融街威斯汀大酒店金融街
威斯汀大酒店聚宝厅二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9号
如对现场推介会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具体联系方
式见本公告“三、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2、初步询价安排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
(1)配售对象可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相关
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代码及名称、银行收付款账户名称和账号等)以2010
年10月20日(T-3 日)12:00 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信息为准,因询价对象、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