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5 证券简称:宝利国际 公告编号:2024-022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
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国际”或“北京大华国际”)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公司聘请大华国际为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其工作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根据大华国际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公司拟续聘大华国际为公司提供 2024 年度审计服务,服务期为 1 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4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大华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止 2024 年 2 月,北京大华国际合伙人 37 人,注册会计师 150 人,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2 人。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54,909.97 万元(含合并数,下同),审计业
务收入为 42,181.7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33,046.25 万元。审计 2023 年度上
市公司客户家数 59 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0 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
额: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诚信记录
北京大华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
理措施 0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期间有 1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各类监管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以上处理均不在我所执业期间)。
三、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吉正山,2013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 1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12 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所执业,2023 年 12 月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数 4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李雨亭,2024 年 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 7 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12 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所执业,2023 年 12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 个。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段奇,2002 年 9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12 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2023 年拟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10 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3、独立性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95 万元(含增值税)(不含内控鉴证
报告)。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将综合考虑公司业务规模、工作量等因素并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由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 2024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审计执业严谨细致,较好地完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
允。同意提议续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较好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在担任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同意将本议案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因而同意续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5、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六、备查文件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决议;
3、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5、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