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5 证券简称:宝利国际 公告编号:2023-065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已整体从大华分立并被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吸收合并,经综合考虑,公司拟聘请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国际”)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鉴证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进行了事前沟通,并征得其理解和同意。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为北京大华国际,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止 2023 年 12 月 5 日,北京大华国际合伙人 37 人,注册会计师 108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2 人。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2,003.77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1,722.5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0 万元。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0 家。本公
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0 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
额:1000 万元,拟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 亿元。北京大华国际计提的职业风险金 100 余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诚信记录
北京大华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
理措施 0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期间有 1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各类监管措施 13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吉正山,2013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 1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12 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所执业,2023 年 12 月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数 2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葛皓宇,2013 年 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 7 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12 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所执业,2019 年 12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 个。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段奇,2002 年 9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12 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2023 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3、独立性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召开了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鉴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已整体从大华分立并被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吸收合并,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研究,并与大华、北京大华国际友好沟通,公司拟改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鉴证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3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4 年,上年度审计意见为
标准无保留意见。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与大华、北京大华国际进行了友
好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且未提出异议。
四、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95 万元(含增值税)(不含内部控制
鉴证费用)。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鉴证费用将综合考虑公司业务规模、工作量等因素并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由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 2023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大华国际进行了审查,查阅了其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人员信息和诚信纪录,认为其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具有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且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一致同意公司变更2023 年度审计机构为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具有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变更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为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为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3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4、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5、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变更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6、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7、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