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
修改。具体修订如下: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 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
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 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
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 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
第二十 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 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
九条 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 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
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 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
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 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 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
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定的其他情况的除外。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法行使下列职权: 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
资计划; 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 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
监事的报酬事项; 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
第十四 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条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
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资本作出决议; 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 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二条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二条 规定的担保事项;
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 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 用途事项;
用途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工持股计划;
(十六)根据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十六)根据本章程第二十四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审议批准收购本公司股份方案; 审议批准收购本公司股份方案;
(十七)审议公司重大关联交易 (十七)审议公司重大关联交易
事项,具体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根据 事项,具体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根据
公司制定的关联交易制度确定; 公司制定的关联交易制度确定;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 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
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
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 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
个人代为行使。 代为行使。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
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
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
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证券交易所备案。
第四十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
九条 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 监事会或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
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 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
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 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
期限; 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
案; 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
第五十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 五条 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
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
话号码。 话号码;
股东大会通知和/或补充通知中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
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 间及表决程序。
具体内容。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 股东大会通知和/或补充通知中
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 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
补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 具体内容。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
意见及理由。 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投票的,应当 补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
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投 见及理由。
票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投票的,应当
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 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投票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九点十五分, 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东大会网
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 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
结束当日下午三点。 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召开日之间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的间隔应当不少于两个工作日且不 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
多于七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 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认,不得变更。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召开日之间的
间隔应当不少于两个工作日且不多于
七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
不得变更。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
议通过: 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本; 本;
(二)对发行公司债券或其他证 (二)对发行公司债券或其他证
券及上市方案作出决议; 券及上市方案作出决议;
(三)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 (三)公司的分立、分拆、合并、
和清算,以及变更公司形式; 解散和清算,以及变更公司形式;
(四)本章程的修改; (四)本章程的修改;
(五)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购 (五)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购
买、出售重大资产达到公司最近一期 买、出售重大资产达到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第七十 (六)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担 (六)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担
七条 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资产 30%的; 产 30%的;
(七)股权激励计划; (七)股权激励计划;
(八)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 (八)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
策; (九)根据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
(九)根据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
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 情形,审议批准收购本公司股份方案;
情形,审议批准收购本公司股份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