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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松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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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32            证券简称:青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1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于 2022 年 10 月 7 日以口头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13 日下午在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回瑶工业园区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5 名,实际出席董事 5 名,会议由代理董事长范展华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治理,提高决策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会公告[2022]2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由 9 名调整为6 名,并对《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人数为2名,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3名独立董事人数,且独立董事罗党论先生因连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即将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14 号)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罗党论先生已向董事会提出辞职申请,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决定提名唐清泉先生、钱晓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
事 候 选 人 声 明 》 以 及 独 立 董 事的独立意 见 具体内容 详见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14 号)及拟修改的《公
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同意对《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修改后的《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2 年 10 月 31 日(星期一)下午 15:30 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审议的相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将采取现场投
票 和 网 络 投 票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进 行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四日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唐清泉先生:196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
历,获管理学博士学位(会计信息与投资分析方向),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历任西华师范大学助教、讲师、江西财经大学讲师、副教授、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副教授,现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现代会计与财务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

    唐清泉先生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南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迪柯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广东裕田霸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唐清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钱晓明先生: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博士。历
任天津工业大学(原天津纺织工学院)讲师、副教授、副院长、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担任天津工业大学纺织专业教授,博士生导师。

    钱晓明先生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现任山东泰鹏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钱晓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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