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32 证券简称:青松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9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向诺斯贝尔(香港)无纺布制品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650号),批复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诺斯贝尔(香港)无纺布制品有限公司发行47,392,045股股份,向中山维雅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行18,303,359股股份,向中山合富盈泰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行11,583,010股股份,向中山中科南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8,488,020股股份,向广东中科白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发行6,117,453股股份,向中山协诚通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行8,083,358股股份,向中山瑞兰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行7,952,556股股份,向银川君度尚左股权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8,382,102股股份,向上海敏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3,621,896股股份,向林添大发行2,681,623股股份,向孙志坚发行2,043,175股股份,向陈咏诗发行1,578,720股股份,向中山中科阜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1,560,966股股份,向珠海千行智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166,717股股份,向共青城千行日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849,167股股份,向珠海千行智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659,448股股份,向刘建新发行197,271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7亿元。
三、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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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要求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