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0 证券简称:新国都 公告编号:2020-079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
行权期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于2020年5月14日届满,截至届满尚有股票期权383,857份未行权。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将该部分股票期权注销。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17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公司于2017年5月9日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认激励对象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
定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确定标的股权的授予价格;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和解锁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公司于2017年5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向符合条件的222名激励对象授予1,000万份股票期权,授予日股票市场价格为18.85元,行权价格为24.75元。并于当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权日符合相关规定。
4、公司于2017年6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完成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7),公司完成了《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新国JLC3, 期权代码:036247。
5、2017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公司2016年年度利润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39,477,5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89987元人民币现金,该利润分派方案已于2017年6月1日实施完毕,根据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及《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将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4.75元调整为24.691元。
6、 2018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注销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股票期权的议案》,并于2018年1月29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注销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公司原激励对象肖勇等17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相关规定及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拟对以上激励对象已获授予的股票期权合计444,600份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股票期权数量为9,555,400份。
7、2018年2月12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公告了《部分已获授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公告》(公告编号:2018-017),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444,600份股票期权已于2018年2月8日办理完成注销手续。
8、2018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议案》,同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7)。公司应对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获授的股票期权4,777,700份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股票期权数量为4,777,700份。
9、2018年4月4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公告了《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1),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4,777,700份股票期权已于2018年4月4日办理完成注销手续。
10、2018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审
议对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公告了《关于对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8),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为:以公司实施2017 年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265,508,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499877 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7.999346 股。该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18 年 4 月 25 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股东
大会的授权及《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24.691 元调整为 13.634 元,期权数量由 4,777,700 份调整为 8,599,547 份。
11、2018 年 9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公告了《关于注销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43),公司原激励对象
王宏杨等 25 人因个人原因辞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相关规定及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拟对以上激励对象已获授予的股票期权合计779,416 份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股票期权数量为 7,820,131 份。
12、2018 年 9 月 26 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
讯网公告了《部分已获授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公告》(公告编号:2018-150),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779,416 份股票期权已于
2018 年 9 月 26 日办理完成注销手续。
13、 2018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对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对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71),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477,897,75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 元人民币现金,该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18
年 10 月 12 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3.634 元调整为 13.434 元。
14、2018 年 11 月 6 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
讯网披露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8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
确认,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 13.634 元/股调整为 13.434 元/
股,数量不变,仍为 7,820,131 份。
15、2019 年 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项朝晖等 6 人因个人原因辞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拟对以上激励对象已获授予的股票期权合计312,288 份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股票期
权数量为 7,507,843 份。
16、2019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暨可行权的议案》,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同意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股票期权的174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自主行权共7,507,843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3.434元/份,行权期限为2019年5月15日起至2020年5月14日止。
17、2019 年 5 月 9 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
讯网披露了《关于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2),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数量
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于 2020 年 5 月 14 日届满,
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有效期内,激励对象共自主行权7,123,986 份,到期未行权 383,857 份,根据《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股权激励计划》、《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对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有效期届满未行权的 383,857 份期权进行注销。
三、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届满未行权的事项,已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努力为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