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0 证券简称:新国都 公告编号:2020-048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
符合行权条件暨部分可行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设定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嘉联支付2019年完成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16,747,967.59元,大于低目标且小于高目标,可行权比例为68.675%,即3,357,189份,行权价格为14.833元/份,行权期为2020年5月11日至2021年5月10日;本次不满足行权条件的1,531,343份,将由公司统一注销。
2、 本次 3,357,189份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
条件;
3、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事宜需在相关机构办理完毕相应的行权手续后方可行权,敬请投资者注意。
2020年4月13日,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暨部分可行权的议案》,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其中嘉联支付2019年完成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16,747,967.59元,大于低目标且小于高目标,可行权比例为68.675%,即3,357,189份,行权价格为14.833元/份,行权期为2020年5月11日至2021年5月10日;本次不满足行权条件的1,531,343份,将由公司统一注销。
一、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一)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于2018年4月19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8年5月7日公司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该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18年5月11日,合计向34名激励对象授予1043.9606万份期权,授予价格为15.033元,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分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
行权期 行权时间 可行权数量占获授
股票期权数量比例
第 1 个行权期 2019 年 5 月 11 日至 2020 年 5 月 10 日 50%
第 2 个行权期 2020 年 5 月 11 日至 2021 年 5 月 10 日 50%
(二)已授予股票期权历次变动情况一览表
该次取 该次激 该 次 变 该次变 该次变 变 动
该 次行权 消期权 励对象 动 后 期 动后行 动后激 原 因
变动日期 数量 数 量 减少人 权 数 量 权价格 励对象 简 要
(份) 数 (份) ( 元 / 人数 说明
份)
期 权
2018-5-1 10,439, 授
1 — — — 606 15.033 34 予 、
现 金
分红
2018-10- — — — 10,439, 14.833 34 现 金
29 606 分红
2019-5-1 达 可
0 至 4,107,394 — — 6,332,2 14.833 34 行 权
2020-1-1 12 条件
7
激 励
对 象
2020-1-1 — 331,27 10 6,000,9 14.833 24 不 再
7 9 33 在 公
司 任
职
2020-01-
17 至 30,799 - - 5,970,1 14.833 24 自 主
2020-04- 34 行权
13
(三)实施情况概要
1、2018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8年5月7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和解锁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因公司股票除权、除息或其他草案中列明原因需要调整标的股票数量及行权价格时,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和方式进行调整,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以及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事宜。
3、公司于2018年5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议对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及《审议向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并于当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议核实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审议对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确认激励对象名单合法有效及确定的授权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调整价格及数量的说明》,对拟授予的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及数量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进行了说明。由于公司2017年权益分派于2018年4月25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若在行权前公司
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董事会有权在不违背本次激励计划方案的前提下,对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故调整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为15.033元,授予期权数量为10,439,606份。
4、公司于2018年9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的议案》,会议同意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增加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其他内容不变。并于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发布了相关公告。
5、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公司实施2018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477,897,7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元人民币现金,该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8年10月12日实施完毕。经过本次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5.033元调整为14.833元,期权数量为10,439,606份。
6、2019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暨可行权的议案》,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同意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股票期权的34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自主行权共5,219,795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4.833元/份。
7、2019年4月25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条款的修正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19-051),对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绩效考核目标修正为“以2017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9年相对于2017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8、2019 年 5 月 9 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
网披露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1),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9、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 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樊帆等 10 人因个人及公司战略发展原因离开公司,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以上激励对象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合计 331,279份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期剩余股票期权的数量为 4,888,532 份。
10、公司于2020年2月11日于巨潮资讯网公布了《部分已获授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公告》(公告编号: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