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0 证券简称:新国都 公告编号:2019-151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江汉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重要内容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前一交易日,持股 5%以上的股东、副董事长江汉先生累计减持股份 9,249,900 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1%,占计划减持股份上限的92.50%,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2、关于本公告所称总股本的说明
(1)自江汉先生减持计划预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交易日,公司2017、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期间因行权新增股本4,684,108 股。
(2)根据公司2019 年8 月5 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进展及结果暨股份变动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6),公司合计回购股份总数为3,526,268 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本公告披露前一交易日的总股本为484,877,569 股。本公告所称总股本,均指本公告披露前一交易日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
(3)本公告披露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股权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存在误差均为四舍五入导致。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6 日披露了
《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81),持有公司股份45,728,70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9.43%)的股东、副董事长江汉先生计划在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06%)。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江汉先生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江汉先生减持
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若计划减持期间内出现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截至 2019 年 9 月 16 日,江汉先生累计减持股份 6,800,000 股,超过总股本
的 1%且超过计划减持股份上限 10,000,000 股的 50%。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7 日
于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上述进展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比例达 1%暨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29)。
截至 2019 年 10 月 1 日,江汉先生累计减持股份 6,800,000 股,减持计划时
间过半。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30 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上述进展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36)。
2019 年 11 月 6 日,公司收到江汉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
函》,获悉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减持股份的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 东 减 持 减 持 日 减 持 均 价 减 持 数 量 减持数量占总 减 持 完
名称 方式 期 (元/股) (股) 股本比例(%) 成度(%)
大 宗 2019 年 7 15.48 2,200,000 0.45% 22.00%
交易 月 3 日
江汉 大 宗 2019 年 9 16.97 600,000 0.12% 28.00%
交易 月 16 日
大 宗 2019 年 9 17.15 4,000,000 0.82% 68.00%
交易 月 16 日
大 宗 2019 年 16.06 2,449,900 0.51% 92.50%
交易 11月4日
合计 9,249,900 1.91% 92.50%
以上减持股份来源于江汉先生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因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价格区间为 15.48 元至 17.15 元,截止本公告日,江汉先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9,249,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1%。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例(%) (%)
合计持有股 45,728,705 9.43% 36,478,805 7.52%
份
江汉 其中:无限售 11,432,176 2.36% 2,182,276 0.45%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34,296,529 7.07% 34,296,529 7.07%
股份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一)在股份减持期间,江汉先生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计划与此前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三)江汉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江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6,478,8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2%,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四)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江汉先生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三、备查文件
1、江汉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