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0 证券简称:新国都 公告编号:2019-128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
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汪洋先生、韦余红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19 年 4 月 25 日,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巨
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47),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汪洋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的方式于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减
持不超过 496,107 股(占 2019 年 9 月 16 日公司总股本的 0.1027%)公司股份;
董事兼副总经理韦余红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的方式于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不超过503,982股(占
2019 年 9 月 16 日公司总股本的 0.1043%)公司股份。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区间内,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时应及时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应及时披露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汪洋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及韦余红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获悉,汪洋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票 496,107 股,韦余红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票 503,982 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汪洋先生、韦余红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的进展情况
股 减持占 2019 减持完
东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年 9 月 16 日 成进度
名 (元/股) (股) 总股本比例 (%)
称 (%)
2019年9月5 18.20 100,000 0.0207% 20.16%
日
2019年9月9 19.05 100,000 0.0207% 40.31%
日
2019年9月9 19.80 100,000 0.0207% 60.47%
汪 集中竞价 日
洋 交易 2019 年 9 月 20.30 72,500 0.0150% 75.08%
10 日
2019 年 9 月 19.50 105,427 0.0218% 96.34%
16 日
2019 年 9 月 19.75 18,180 0.0038% 100.00%
16 日
2019 年 7 月 15.96 20,000 0.0041% 3.97%
24 日
2019 年 7 月 16.08 20,000 0.0041% 7.94%
25 日
2019 年 7 月 16.08 20,000 0.0041% 11.91%
25 日
2019 年 7 月 16.10 20,000 0.0041% 15.87%
25 日
韦 2019 年 7 月 16.10 20,000 0.0041% 19.84%
余 集中竞价 25 日
红 交易 2019年9月9 19.40 92,853 0.0192% 38.27%
日
2019 年 9 月 19.60 93,130 0.0193% 56.74%
16 日
2019 年 9 月 19.50 100,000 0.0207% 76.59%
16 日
2019 年 9 月 19.40 100,000 0.0207% 96.43%
16 日
2019 年 9 月 19.60 17,999 0.0037% 100.00%
16 日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占2019年 占 2019
股东 股份性质 9 月 16 日 年 9 月
名称 股数(股) 总股本比 股数(股) 16 日总
例(%) 股本比
例(%)
合计持有股份 1,984,428 0.4106% 1,488,321 0.3080%
汪 其中:无限售条 496,107 0.1027% - -
洋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1,488,321 0.3080% 1,488,321 0.3080%
合计持有股份 2,015,926 0.4172% 1,511,944 0.3129%
韦余 其中:无限售条 503,982 0.1043% - -
红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1,511,944 0.3129% 1,511,944 0.3129%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间,汪洋先生、韦余红先生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汪洋先生、韦余红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汪洋先生、韦余红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3、汪洋先生、韦余红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汪洋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2、韦余红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