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9 证券简称:泰胜风能 公告编号:2020-007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由
公司董事长张福林先生召集,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
议通知,并于 2020 年 4 月 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本
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 12 人,亲自出席的董事 12 人,其中独立董事 5 人;独立董事均以
通讯的方式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福林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会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报告还需提交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此项议案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2020-009)中“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的相关内容。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报告还需提交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此项议案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内容如下:
2019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53,627,080.83 元(合并数),
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 122,859,901.14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母公司按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2,285,990.11 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823,780,739.56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369,068,954.72 元。
鉴于此,公司拟以 719,153,25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及分红政策,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此项议案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2020-009)中的相关内容。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此项议案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所涉及的相关报告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此项议案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所涉及的相关报告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七、审议通过《关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9 年度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所涉及的相关报告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八、审议通过《关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9 年度财务
报表审计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该报告还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此项议案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所涉及的相关报告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 年度内审报告及 2020 年度内审计划〉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 年度内审报告及 2020 年度内审计划》。
此项议案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和《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上述报告还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此项议案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所涉及的《2019年年度报告(》2020-009)和《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2020-010)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向各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的全部方案(具体数额以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签订的综合授信额度协议为准)。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最终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2020-012)。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全体董事同意对南通泰胜蓝岛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担保,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对上海泰胜(东台)电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担保,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对包头泰胜风能装备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担保,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对新疆泰胜风能装备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担保,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上述担保有效期均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五年;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担保协议及相关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布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为董事会特别决议事项,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0-013)。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全体董事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1 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市场行情及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了本事项,并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本事项仍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批准。
此项议案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关于续聘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0-014)。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全体董事同意公司(包括下属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1 亿元(或等额外币)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同时授权董事长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或就相关事项进行决策,并同意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布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2020-015)。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召开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会议通知由公司证券部拟订,并于会议召开日二十天前以公告形式另行发出。
此项议案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