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8 证券简称:锦富技术 公告编号:2024-062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A 股股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高于人民币 5.9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4 年 2 月 8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了首
次回购,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10,057,7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7%,最
高成交价为 4.2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97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4,158.13
万元(不含相关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8 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公司已及时履行了
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4 日、4 月 2
日、5 月 7 日、6 月 4 日、7 月 2 日、8 月 3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2024-023、2024-038、2024-040、
2024-048、2024-050),以及于 2024 年 6 月 7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
例达到 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数量为 25,752,935股,占公司总股本(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1,299,115,412 股)的 1.98%,最高成交
价为 4.2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80 元/股,合计支付的总金额为 9,130.70 万
元(不含相关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累计使用资金总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的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除公司控股股东泰兴市智成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 5,427,220 股公司股份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上市
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
份》以及公司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为: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选择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
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前后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假设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
则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预计情况)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股 205,000,000 15.78% 25,752,935 1.98%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094,115,412 84.22% 1,273,362,477 98.02%
总股本 1,299,115,412 100% 1,299,115,412 100%
注:①上述变动情况为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
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②本次回购前,公司限售股为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205,000,000 股,该部分限售股份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上市流通。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目前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
根据公司回购方案,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股份回购完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授出或转让的公司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