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8 证券简称:锦富技术 公告编号:2023-028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后以现
场通知和通讯方式发出,并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下午 16 时在公司管理总部会议
室以现场加通讯会议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推举顾清先生主持,应参会董事五名,实际参会董事五名,监事会三名监事及全体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及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选举,顾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 2023 年 6 月
29 日至 2026 年 6 月 28 日止)。
2、《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选举,董事顾清先生、独立董事于元良先生及吴雪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于元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3、《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选举,董事陶爱堂先生、独立董事于元良先生及吴雪峰先生(会计专业人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吴雪峰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4、《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选举,董事顾清先生、独立董事于元良先生及吴雪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于元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5、《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选举,董事顾清先生、董事房献忠先生、独立董事吴雪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顾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
6、《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经事前审核顾清先生、施征洪先生、王小虎先生、汪俊先生、袁卉军先生、张锐先生相关资料后认为上述人员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部门规章及公司相关制度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要求,同意上述人士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本次会议对上述人士的聘任情况如下:
⑴聘任顾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聘任顾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 2023 年 6 月 29 日至 2026
年 6 月 28 日止)。
顾清先生,43 岁,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顾清先生曾任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管理部高级经理,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并购业务部总监,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人民广场营业部业务总监,上海图赛新能源科技集团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顾清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其配偶持有公司 500,000股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⑵聘任施征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聘任施征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 2023 年 6 月 29 日至
2026 年 6 月 28 日止)。
施征洪先生,48 岁,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施征洪先生曾任上海挚富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奥英光电(苏州)有限公司总经理,厦门力富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等多家子公司总经理,系公司创始员工之一。现任苏州挚富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施征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⑶聘任王小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聘任王小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 2023 年 6 月 29 日至
2026 年 6 月 28 日止)。
王小虎先生,52 岁,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王小虎先生曾任摩托罗拉移动技术(中国)有限公司制造经理,江苏恒神碳纤维材料有限公司碳纤维事业部总经理,康得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复合材料事业部总经理,恩泰环保科技(常州)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奥英光电(苏州)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王小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⑷聘任汪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聘任汪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 2023 年 6 月 29 日至 2026
年 6 月 28 日止)。
汪俊先生,46 岁,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汪俊先生曾任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主管、销售副总、集团副总裁,拓迪化学(上海)有限公司市场营销总监,昆山博益鑫成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汪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⑸聘任袁卉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聘任袁卉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 2023 年 6 月 29 日至
2026 年 6 月 28 日止)。
袁卉军先生,41 岁,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清华大学在职博士研究生。袁卉军先生曾就职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任惠州市赛能电池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惠州市超聚电池有限公司董事、技术副总经理,深圳市倍特力电池有限公司、江西省倍特力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沙市芯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袁卉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⑹聘任张锐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聘任张锐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 2023 年 6
月 29 日至 2026 年 6 月 28 日止)。
张锐先生,47 岁,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张锐先生曾任平安证券投资银行部、华林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华创证券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渤海证券投资银行总部董事,现任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张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张锐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专业能力及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就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聘任夏金玲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
期三年(自 2023 年 6 月 29 日至 2026 年 6 月 28 日止)。
夏金玲女士,36 岁,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夏金玲女士曾任职于上海证券之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研究部、苏州加州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2013 年 10 月至 2023 年 6 月任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3 年 6 月加入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夏金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夏金玲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