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8 证券简称:锦富新材 公告编号:2015-064
苏州锦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98.6万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50,511.608万股的0.99%。
2、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717元/股。
3、公司于2015年7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50,511.608万股变更为50,013.008万股。
一、本次股权激励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经苏州锦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12年7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决议》,同意向123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446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6.03元/股,授予日为2012年7月18日,上市日期为2012年8月16日 (鉴于公司已经实施了2011年度及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892万股,回购价格的调整参见本公告之“二”之“定价依据”)。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定价依据、占总股本的比例
1、回购注销股份数量
苏州锦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已授予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决议》。同意回购注销106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有激励对象123名,实施过程中1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公司已对其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98.6万股,占回购前公司总 股本50,511.608 万股的比例为0.99%。
2、定价依据
根据《苏州锦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十三章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根据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之《关于同意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公司向激励对象每10股派1.95637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根据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之《关于同意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公司向激励对象每10股派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以2012年12月31日股份总数20,446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激励对象每10股转增股本10股;根据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之《关于同意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公司向激励对 象每10股派0.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2.717元/股=(6.03-0.196-0.3)/(1+1)-0.05。
3、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前,公司总股本为50,511.608万股,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为498.6万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99%。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注销事宜已于2015年7月16日完成。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公积
发行
数量 比例(%) 送股 金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新股
转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03,548,080 40.30% -4,986,000 -4,986,000 198,562,080 39.70%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 203,548,080 40.30% -4,986,000 -4,986,000 198,562,080 39.70%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 203,548,080 40.30% -4,986,000 -4,986,000 198,562,080 39.70%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01,568,000 59.70% 301,568,000 60.30%
1、人民币普通股 301,568,000 59.70% 301,568,000 60.3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505,116,080 100.00% -4,986,000 -4,986,000 500,130,080 100.00%
特此公告。
苏州锦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