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2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在全资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19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通讯方式送达,会议于2022年9月21日下午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刘李娥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刘李娥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经表决,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9 月 21 日
附件:刘李娥女士的简历
刘李娥女士,中国国籍,出生于 1989 年 9 月,重庆文理学院国际贸易专业,学
士学位。具有基金从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和会计从业资格。2012 年 11 月至 2014
年 3 月任职招商银行重庆分行授信服务岗;2014 年 4 月至 2018 年 4 月任职重庆市金
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岗;2018 年 4 月至今任重庆高通智地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运营管理中心负责人兼投资决策委员会秘书。2022 年 9 月 21 日起任聆达股
份监事。
刘李娥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刘李娥女士任职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的企业,除此外,刘李娥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