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8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在全资子公司阳光恒煜(厦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通讯方式送达,会议于2021年4月19日上午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正育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调整前:
(八) 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20,000.00 万元(含本数),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金寨嘉悦新能源二期 5.0GW 高效电 176,077.00 90,000.00
池片(TOPCon)生产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合计 206,077.00 120,000.00
除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外,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投资上述项目的资本性支出部分,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程序置换先期投入。
调整后:
(八)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20,000.00 万元(含本数),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金寨嘉悦新能源二期 5.0GW 高效电 169,273.00 90,000.00
池片(TOPCon)生产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合计 199,273.00 120,000.00
除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外,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投资上述项目的资本性支出部分,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程序置换先期投入。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王正育、王妙琪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表决,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
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市场环境变化情况编制的《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司 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及《关于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王正育、王妙琪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表决,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市场环境变化情况编制的《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司 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王正育、王妙琪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表决,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