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4 证券简称:汇川技术 公告编号:2018-066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川技术”)于2018年6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提示性公告》(公号编号:2018-064),主要内容有: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资产,标的资产为深圳市汇川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川控制”或“标的公司”)49%的股权,由周保廷(持股比例为10.76%)、杨志强(持股比例为10.76%)、凌晓军(持股比例为9.80%)、宿春雷(持股比例为8.33%)、胡平(持股比例为7.35%)、张泉(持股比例为2%)共6名自然人持有。汇川控制为汇川技术的控股子公司,汇川技术持有其51%的股权。如本次交易得以顺利完成,则汇川控制将成为汇川技术的全资子公司。
上述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需要按照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履行相关程序。鉴于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且在股票不停牌前提下进行,为了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现对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予以披露如下:
1、公司已聘任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为本次事项的法律顾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事项的审计机构、中瑞世联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为本次事项的资产评估机构。目前,前述中介机构正在开展对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的相关各方仍在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事宜进行进一步协商、论证和确认,最终方案尚未确定。
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公司将督促相关中介机构加快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文件。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10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本次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