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4 证券简称:汇川技术 公告编号:2010-16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0年12月26日上午09:30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分别为:朱兴明、熊礼文、刘国伟、杨春禄、姜勇、宋君恩、胡国柳、徐光远、游林儒,董事胡国柳、徐光远、游林儒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12月22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兴明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逐项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苏州汇川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下属子公司苏州汇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汇川”)的董事会已就苏州汇川的增资事宜通过了《关于苏州汇川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即:为扩大苏州汇川的生产经营规模,苏州汇川拟在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旺山工业园天鹅荡路北侧、溪虹路西侧竞价购买200亩国有土地,该土地的最低保护价为每亩22.4万元(实际价格以土地上市挂牌交易成交价为准),总价约为人民币4480万元。根据江苏省国土资源厅的要求,苏州汇川欲竞价购买上述地块,苏州汇川应增资人民币3.5亿元,该增资额可在三年内分期缴交,但首期缴交的增资额不应低于总增资金额的20%。据此要求,苏州汇川首次增资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 为满足子公司苏州汇川扩大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向苏州汇川增资人民币3.5亿元,首期利用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7000万元,剩余的金额在三年内缴交。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苏州汇川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2010年12月29日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二、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苏州汇川技术有限公司拟购买土地资产的议案》 公司向苏州汇川增资后,苏州汇川拟在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旺山工业园天鹅荡路北侧、溪虹路西侧向苏州市国土资源局竞价购买200亩国有土地,该土地的最低保护价为每亩22.4万元(实际价格以土地上市挂牌交易成交价为准),总价约为人民币4480万元。 《关于控股子公司苏州汇川技术有限公司拟购买土地资产的公告》详见2010年12月29日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三、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事项报告、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的议案》 公司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对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规章制度进行了认真自查,形成了自查事项报告和自查报告,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制定了相应的整改计划。 《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事项报告》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详见2010年12月28日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四、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防止资金占用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根据深圳证监局《关于对防止资金占用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开展自查工作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10]59号)的有关精神及要求,公司对2010以来防止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长效机制的建立及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并形成《关于防止资金占用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该报告详见2010年12月28日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2010年12月28日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拟定于2011年1月18日(星期二)上午10:00在深圳市宝安区宝城70区留仙二路鸿威工业区C栋三楼公司会议室召开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通过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苏州汇川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2010年12月28日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