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2 证券简称:智飞生物 公告编号:2018-17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于2018年3月6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董事发出
通知,通知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
2、本次会议于2018年3月16日15: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书面表决方式
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加出席并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并参加表决的董
事7人。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蒋仁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各位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上,《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
提示性公告》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当日公司公告《2017 年年度报告》第
四节至第九节内容。
在本次会议上,公司独立董事刘保奎先生、章新蓉女士、袁林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342,568,632.76 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201.0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2,275,400.68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229.25%。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瑞华审字【2018】01300010号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17年度经审
计的财务报告》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审字【2018】0130001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报告》,2017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2,275,400.68元。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定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7年末总股份1,600,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审议并同意本议案,相关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瑞华核字【2018】01300007号
《关于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可持续稳定经营,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授信额度。具体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并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授信协议,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该事项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司发布的《关于公司2018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2018-22号)。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网站,公司独立董事对《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公司监事会也对《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瑞
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瑞华核字【2018】01300005 号《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
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治理、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增加董事2名,并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进行修订。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司发布的《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治理、经营的需要,经公司董事长蒋仁生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提名李振敬先生、秦菲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司发布的《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公告》(2018-26号)。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蒋凌峰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司发布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2018-25号)。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会议决定于2018年4月10日下午14:00在重庆市江北区金源路9
号重庆君豪大饭店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司发布的《关于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8-29号)。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