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275 号文)核准,公司采用配股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5,911,706.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6.96 元。截至 2018 年 2 月 12 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85,911,706.00 股,募集资金总额 597,945,473.76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 16,167,250.14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1,778,223.62 元。上述资金已由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2 日汇入公
司账户,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XYZH/2018JNA30036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 目 金额
(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净额 581,778,223.62
加:存款利息收入 3,732,142.30
购买理财产品利息收入 3,098,140.27
减: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含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585,789,130.56
手续费 6,722.63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转出 2,812,653.00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18年2月26日,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东昌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协议和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在履行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2019年5月9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山东戴瑞克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戴瑞克”)与原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严格按照协议和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在履行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因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协议》,公司依据相关规定终止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协议,由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2021年1月15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戴瑞克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严格按照协议和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在履行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单位:元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 初始存放 2021 年 12 月
途 金额 31 日余额
山东阳谷华泰 兴业银行股份 高性能橡胶
化工股份有限 有限公司聊城 377610100100107775 助剂生产项 149,880,000.00 --
公司 分行 目
山东阳谷华泰 华夏银行股份 12751000001757176 高性能橡胶 165,000,000.00 --
化工股份有限 有限公司聊城 助剂生产项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 初始存放 2021 年 12 月
途 金额 31 日余额
公司 东昌支行 目
山东阳谷华泰 民生银行股份 补充流动资
化工股份有限 有限公司济南 609202770 金项目 266,898,223.62 --
公司 分行
山东戴瑞克新 东营银行股份 高性能橡胶
材料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河口 812161201421019292 助剂生产项 --
支行 目
合 计 581,778,223.62 --
注: 1、初始存放金额不含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股票所产生的相关发行费用。
2、2019 年 3 月 1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
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将“年产 15,000 吨促进剂 M 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戴瑞克,实施地点变更为“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蓝色经济开发区明园路 6 号”。本次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后,以“年
产 15,000 吨促进剂 M 建设项目”涉及的募集资金 9,100.00 万元向戴瑞克增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9 日在巨
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3)。
3、公司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性能橡胶助剂生产项目”中的“年产 1.5 万吨高性能橡胶助剂促进剂 M 项目”已实
施完毕,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累计 2,812,653.00 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转入戴瑞
克基本账户,并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配股
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在
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4)。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号:
609202770)、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东昌支行(账户号:12751000001757176)、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账户号:377610100100107775)、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口支行(账户号:812161201421019292)存入的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或转出,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投资项目。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大信专审字【2018】第2-00216
号审核报告,截至2018年2月2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合计48,158,823.92元。
2、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配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8,158,823.92元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也一致发表了同意意见。
3、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实施情况
2018年3月12日,上述募集资金置换完成。
(三)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性能橡胶助剂生产项目”中的“年产1.5万吨高性能橡胶助剂促进剂M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戴瑞克的日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