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121 股票简称:阳谷华泰 公告编号:2019-114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8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
3、2018 年 11 月 29 日至 2018 年 12 月 8 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公告栏公示了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的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18
年 12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公司于同日披露了《公司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19 年 1 月 30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
记完成的公告》,授予限制性股票已于 2019 年 2 月 1 日上市。
7、2019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前述 1 人已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公司将回购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7.5 万股并进行注销,回购价格为 4.99 元/股,回购总金额 374,250 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回购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原因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自离职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的规定,前述 1 人已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公司将回购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7.5 万股并进行注销。
(二)回购数量
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合计为 7.5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2%。
(三)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
价格为 4.99 元/股。
(四)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总金额为 374,250 元,全部为自有资金。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340.5 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 107 人。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388,611,706 股变更 388,536,706
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别
数量(股) 占比 数量(股) 占比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8,637,375 7.37% 28,562,375 7.3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59,974,331 92.63% 359,974,331 92.65%
三、总股本 388,611,706 100.00% 388,536,706 100.00%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由于 1 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监事会同意公司回购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7.5 万股并进行注销,回购价格为 4.99 元/股,回购总金额 374,250 元。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
中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导致其无法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回购原因、数量及价格合法、合规。此次回购注销事项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均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具体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由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