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0 证券简称:经纬辉开 公告编号:2024-38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6 日披
露了《关于子公司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1)披露了公司子公司向参股公司进行增资的事项,现对该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New Vision Display, Inc.(以下简称“NVD”)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新辉开
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ReviverMX, Inc.(以下简称“Reviver”)为公司通过 NVD 向其参股的公司。
2023 年 4 月 21 日 NVD 与 Reviver 签署增资协议,以 0.43271 美元/股的价
格认购其发行的 D 系列优先股。NVD 以应收账款 1,515.36 万美元以及 Reviver
向其后续采购的价值不超过 840 万美元的产品完成此次增资款的交付。
2023 年 4 月 21 日、2023 年 8 月 31 日,Reviver 分两批次完成了 NVD 此次
认购股份的股权登记。NVD 实际认购金额共计 22,140,646.79 美元,其中包括应
收账款 15,153,646.49 美元以及 NVD 后续向 Reviver 销售的价值 6,987,000.30
美元的货物。
交易完成后,NVD共计持有Reviver64,727,354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1.49%。
二、交易的审批程序
前期因对该项交易性质的认定规则存在理解误差,公司将其认定为一般对外投资,在总经理权限内批准了该次增资,并完成股份注册登记。
后经公司自查发现,该项交易应适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第二十一条中“关联方共同投资”范畴,即“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向共同投资的企业增资、减资,或者通过增资、购买非关联人投资份额而形成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或者增加投资份额的,应当以上市公司的投资、增资、减资、购买投资份额的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适用《股票上市规则》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
因此,NVD 向 Reviver 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方可生效。
现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经综合评估和审慎考虑,公司将对交易标的 Reviver 开展审计评估工作,待相关报告出具后,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其他说明
公司现积极推进对交易标的 Reviver 的审计评估工作,如后续该事项不能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要求 Revive 撤销股份登记并偿还应收款项,切实维护公司权益。
特此公告。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