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诉讼事宜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0 年8 月26 日,媒体报道本公司子公司瑞普(天津)生物药业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普天津”)、瑞普(保定)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瑞普保定”)曾经的外方股东澳大利亚哈德罗克(私人)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哈德罗克”)因历史上的股权转让事宜起诉本公司及子公司瑞普天
津、瑞普保定等。2010 年8 月27 日经询问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得
知确有诉讼事实。
经协商,哈德罗克方撤诉,2010 年8 月30 日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
民法院作出准许撤回起诉的民事裁定。
2010 年9 月1 日,哈德罗克出具了承诺函,承诺如下:“瑞普(保定)
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和瑞普(天津)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有关的历次股
权变动是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对上述两公司的历次股权变动不存
在任何异议,也不存在发生任何潜在纠纷的可能,本公司今后也不会就上述
两公司的历次股权变动提出任何异议。”
发行人所涉的上述诉讼的和解过程和处理结果未损害发行人的利益。
特此公告!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9 月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