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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普生物: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2

瑞普生物: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19          证券简称:瑞普生物        公告编号:2021-061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普生物”或“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因公司回购注销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 134,1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04,493,463 股减至 404,359,363 股,注册资本由404,493,463 元减至 404,359,363 元。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
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五)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发行前股本总额的 30%,即不超过121,348,038 股(含本数)。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变化的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和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发行前股本总额的 30%,即不超过
121,307,808 股(含本数)。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引起公司股份变动,则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上限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和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不存在其他调整。

  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有权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股票的发行条款进行修订、调整和补充,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时机、发行规模、发行对象、募集资金金额及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故上述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调整后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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