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8 证券简称:东方日升 编号:2021-116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日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5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1日通过专人送出、邮递、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海峰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电站资产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全资公司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升电力”)拟与深圳市深燃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燃清洁能源”)签署《关于高邮振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之 100%股权转让合同》、《关于江苏新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 100%股权转让合同》,拟将日升电力持有的高邮振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邮振兴”)100%股权、江苏新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电”)100%股权分别以 32,257.00 万元的价格、22,375.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深燃清洁能源;公司全资公司宁海日升能源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海日升”)拟与深燃清洁能源签署《关于芮城县宝升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之 100%股权转让合同》,拟将宁海日升持有的芮城县宝升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芮城宝升”)100%股权以 8,764.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深燃清洁能源;公司全资公司宁波龙辉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龙辉”)拟与深燃清洁能源签署《关于神木市神光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之 100%股权转让合同》,拟将宁波龙辉持有的神木市神光
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木神光”)100%股权以 12,373.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深燃清洁能源。公司始终秉持“适当持有、滚动开发”的电站总体思路,积极推动国内外光伏电站建设、运营与转让等主营业务,提高电站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的交易总价为 75,769.00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高邮振兴、江苏新电、芮城宝升、神木神光的股权。
上述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独立董事霍佳震、陈柳、吴瑛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
见 公 司 同 日 于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上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东方日升关于转让电站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8)。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审议议案等具体事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东方日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19)。
特此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