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8 证券简称:东方日升 公告编号:2021-130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日升”、“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2021 年 5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0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12,000 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在额度范围
内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东方日升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2 年 12 月 02 日
3、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海县梅林街道塔山工业园区
4、法定代表人:林海峰
5、 注册资本:90,135.9941 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家用电器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塑料制品制造;橡胶制品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住房租赁;合同能源管理;对外承包工程;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分支机构经 营场所设在:宁海县兴科中路 23 号)
7、被担保人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被担保人东方日升系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升常 州”)持股 60%的股东。日升常州系公司与常州溪城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溪城农业”)合资设立独立核算实业企业,东方日升持股 60%,溪城农 业持股 40%。
8、东方日升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财务指标 2021-9-30 2020-12-31
资产总额 31,453,773,781.62 28,922,830,321.96
负债总额 21,480,947,502.44 18,983,069,567.60
净资产 9,972,826,279.18 9,939,760,754.36
财务指标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12,988,011,093.58 16,063,492,270.89
利润总额 491,228,910.70 292,166,660.87
净利润 354,065,620.48 165,342,087.58
9、被担保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同基本情况
控股公司日升常州为公司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渤 海银行”)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
2021 年 11 月 22 日,日升常州与渤海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协议》(合
同编号为:渤甬分高保(2021)第 053 号),为东方日升与渤海银行签订的《综 合授信合同》(合同编号为:渤甬分综(2021)第 010 号)(以下简称“主合同”)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本金为 10,000 万元,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2、债务人: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3、担保人: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保证担保范围:(1)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所有 债务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及复利)、 手续费及其它收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
费用、律师费用、公正费用及执行费用等)和其他应付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日应付或在其他情况下成为应付);(2)债权人为实现本协议项下的担保权益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及执行费用等);(3)保证人在本协议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违约金和任何其他款项。
6、担保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合同项下债务有不同的到期日,则保证人的保证期间根据不同的到期日分别计算。
四、其他
截至 2021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在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中,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累计使用 20,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
截至 2021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度(含本次
担保)约为 1,926,811.85 万元人民币(以 2021 年 11 月 22 日的汇率计算),占
2020 年末公司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为 66.62%和 228.21%。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