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7 证券简称:嘉寓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0
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李兰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寓股份”)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李兰女士的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告知函,李兰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111,185,91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5.5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四条之规定: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计划自本公告披露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时间内(即2019年5月30日-2019年11月29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14,335,2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李兰持有本公司股份111,185,9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5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东名称:李兰
2、拟减持的原因:资金需求
3、股份来源:继承取得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即2019年5月30日-2019年11月29日)内实施
5、减持数量和比例:在上述期间内累计减持不超过14,335,2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716,760,000股的2%。
6、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李兰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如本次减持计划顺利实施完成,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文件。
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