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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17 深市 嘉寓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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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寓股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存在强制平仓风险暨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17

嘉寓股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存在强制平仓风险暨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17            证券简称:嘉寓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
            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存在强制平仓风险暨

                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7 日收
 到控股股东嘉寓新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寓集团”)的书面告知 函,因嘉寓集团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的融资融券合 约逾期违约,其所持公司部分股票存在被华安证券强制平仓风险。

    一、嘉寓集团与华安证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基本情况

 股东  被动减持前持股 占公司总股本 融资融券股份数 融资融券数量占 融资融券数量占
 名称    数量(股)      比例        量(股)    其所持股份比例 公司总股本比例

 嘉寓    282,052,006      39.35%      21,027,010        7.46%          2.93%

 集团

    嘉寓集团与华安证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2)。

    二、本次被动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归还华安证券融资借款本息。截至双方合约到期日(2022 年 3
 月 16 日),嘉寓集团尚未归还的融资借款余额为 2383.34 万元。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大宗交易方式购入的股份及通过二级市场增持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可能被动减持不超过 21,027,01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3%(如计划减持期间,上市公司发生送股、资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并符合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5 日披露
的《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1)。

  5.减持时间区间:符合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5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
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1)。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实际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和交易方式确定。

  三、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嘉寓集团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承诺:“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实际控制人田家玉先生及其配偶黄苹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承诺:“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田家玉先生还承诺:“前述承诺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3.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
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1),公司控股股东嘉寓集团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自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57,340,8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00%)。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属于被动减持,由债权人华安证券根据嘉寓集团归还融资款的情况
适时进行减持,具体减持价格、数量、减持方式视实际情况而定,被动减持计划是否能够实施完成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本次被动减持事项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嘉寓集团正在积极与华安证券加强沟通,但不排除在沟通过程中存在其所持公司股份继续被强制平仓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更。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债权方的减持行为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嘉寓集团出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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