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6 股票简称:保力新 公告编号:2022-049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性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
知已于 2022 年 7 月 2 日以电话或者口头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7 月 8 日下午
2:30—3:30 在公司西安办公地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5 人,实到董事 5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李军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 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 5 票,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3 号),公司向 12 名特定对象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4,508,670 股,新增股份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工作已完成,公司总股本由 4,281,082,697 股增至
4,425,591,367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4,281,082,697 元增加至 4,425,591,367 元。董事会同意
公司的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据此进行如下修改: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条 具体内容 条 具体内容
文 文
第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六 六
条 4,281,082,697 元。 条 4,425,591,367 元。
第 第
二 公司股份总数为 4,281,082,697 二 公司股份总数为 4,425,591,367
十 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十 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条 条
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的指定人士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 5 票,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保力新(无锡)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力新无锡能源”)的股东田丽华、顾俊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人民币 638 万元的对价受让田丽华持有的保力新无锡能源 14%的股权,其对应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700 万元,实缴出资人民币700万元;公司以人民币182万元的对价受让顾俊持有的保力新无锡能源4%的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200 万元,实缴出资人民币 200 万元。该交易完成后,公司共持有保力新无锡能源 89%的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三、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 5 票,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原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邓爱民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相关职务。
经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2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选举王建立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为了进一步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能够顺利有序高效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董事会同意对第五届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专门委员会 委员会主任委员 专门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 田进 王建立、田进、金宝长
上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特此公告。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