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同时拟对《公司
章程》涉及经营范围的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条 具体内容 条 具体内容
文 文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围为: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化 为: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化工 产
工产品(易制毒、危险、监控化 品(易制毒、危险、监控化学品除
学品除外)、纳米材料的开发、生 外)、纳米材料的开发、生产与销
产与销售;消防工程系统、楼宇 售;消防工程系统、楼宇自动化控
自动化控制系统的设计、安装; 制系统的设计、安装;消防设备的
消防设备的维修、保养;火灾自 维修、保养;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
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电气火 控制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消
第 灾监控系统、消防器材及设备的 第 防器材及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
十 研发、生产、销售、维护、保养; 十 维护、保养;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
三 三
条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IG541 气 条 统、IG541 气体灭火系统、干粉灭
体灭火系统、干粉灭火装置的研 火装置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消防
发、生产与销售;消防技术咨询 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
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 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
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 或禁止公司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
止公司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外);本企业的来料加工和“三来
本企业的来料加工和“三来一补” 一补”业务;采购销售汽车零部件、
业务,采购销售汽车零部件、电 电动车零部件、车用装饰材料、汽
动车零部件、车用装饰材料、汽 车模具及其相关附件、汽车电子装
车模具及其相关附件、汽车电子 置(不含国家专营、专控、专卖商
装置(不含国家专营、专控、专 品);采购销售动力电池相关原材
卖商品);采购销售动力电池相关 料、电极电控相关零部件;乘用车
原材料、电极电控相关零部件; 辆、物流车辆、工程机械、各类机
乘用车辆、物流车辆、工程机械、 电设备、电子设备及零部件、电子
各类机电设备、电子设备及零部 电气件的采购销售;与上述项目有
件、电子电气件的采购销售;与 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由物
上述项目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 业租赁业务;锂离子电池(组)及
服务;自由物业租赁业务(依法 材料、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动力电池、超大容量储能电池、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超级电容器、电池管理系统及可
充电电池包、风光电储能系统的
开发、生产和销售及售后服务;
太阳能与风能等再生能源应用产
品、设备与系统、节能型光电与
电子产品、设备和系统、锂电应
急电源、电动工具、交通工具及
锂电充电器的研发、生产、销售
及租赁;储能产品、储能装置材
料及器件研发、生产及销售;梯
次动力蓄电池回收技术及设备的
开发与转让;梯次动力蓄电池及
电池厂废料无害化回收、收集、
贮存、运输、处置与综合利用;
梯次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产品的
研发、生产、租赁、销售;船舶
电器及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
和安装;变压器、变电站、大型
充电设备、车载充电机及车载高
压箱的研发、制造、销售;对新
能源行业的投资;锂电池及相关
产品的技术服务、测试服务以及
咨询服务;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
运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