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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瑞沃能: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26

坚瑞沃能: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16      股票简称:坚瑞沃能    公告编号:2020-039
                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性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19 年 12 月 27 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安中院”)作出
陕 01 破 33 号之八《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终止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整程序,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在重整计划获得西安中院批准之后,公司将以重整为契机,借助重整投资人的行业地位及资金优势,化解公司危机、彻底消除公司债务负担及解除公司相关限制措施,实现公司动力电池业务的转型、优化与升级。因此,为实现公司业
务的转型升级,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给公司提供技术支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5 日
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认缴出资 5000 万元在顺德市设立中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瑞新能源科技”)(暂定,以工商登记为准),其注册资本 5000 万元,公司持有其 100.00%股权。
  2、在公司破产重整程序中,确定了常德中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德中兴”)为公司本次重整的重整投资人。同时,根据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及公司与常德中兴签订的《重整投资协议》,公司拟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常德中兴有条件受让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形成的股份。目前,重整投资人常德中兴及其指定的财务投资人已按照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将 3.55 亿元投资款汇入管理人资金账户,管理人也已向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票转增
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上发布的《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计划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实施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0-038))。后续公司能否按时完成《重整计划》的执行并根据《重整投资协议》取得相应股票转让价款尚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公司能否正常履行后续对中瑞新能源科技实际出资义务,中瑞新能源科技设立后能否获得足够的资金来支持公司研发及科技创新平台的搭建尚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概述

  1、在重整计划获得西安中院批准之后,公司将以重整为契机,借助重整投资人的行业地位及资金优势,化解公司危机、彻底消除公司债务负担及解除公司相关限制措施,实现公司动力电池业务的转型、优化与升级。因此,为实现公司业务的转型升级,提升
公司的研发能力,给公司提供技术支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认缴出资 5000万元在顺德市设立中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登记为准),其注册资本 5000万元,公司持有其 100.00%股权。中瑞新能源科技拟作为公司的研发中心及科技创新平台,若成功设立将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其主要经营范围为: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研发、测试、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动力电池的技术开发、转让及技术服务。研究开发、生产经营聚合物锂离子电池;生产经营 MP3 电池、MP4 电池、手机电池、新能源汽车电池、储能电池、笔记本电池、矿灯电池、数码电池,研究开发、生产经营储能设备、储能系统。

  2、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在董事会的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设立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梁铁强


  4、公司地址:顺德新能源汽车小镇 A3-2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研发、测试、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动力电池的技术开发、转让及技术服务。研究开发、生产经营聚合物锂离子电池;生产经营 MP3 电池、MP4电池、手机电池、新能源汽车电池、储能电池、笔记本电池、矿灯电池、数码电池,研究开发、生产经营储能设备、储能系统。

  7、出资情况:

  公司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出资额为 5,000.00 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 100%。

  注:以上信息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在重整计划获得西安中院批准之后,公司将以重整为契机,借助重整投资人的行业地位及资金优势,化解公司危机、彻底消除公司债务负担及解除公司相关限制措施,实现公司动力电池业务的转型、优化与升级。因此,为实现公司业务的转型升级,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给公司提供技术支持,公司同意投资设立中瑞新能源科技。

  2、存在的风险

  在公司破产重整程序中,确定了常德中兴为公司本次重整的重整投资人。同时,根据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及公司与常德中兴签订的《重整投资协议》,公司拟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常德中兴有条件受让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形成的股份。目前,重整投资人常德中兴及其指定的财务投资人已按照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将 3.55 亿元投资款汇入管理人资金账户,管理人也已向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票转增登记手续。后续公司能否按时完成《重整计划》的执行并根据《重整投资协议》取得相应股票转让价款尚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公司能否正常履行后续对中瑞新能源科技实际出资义务,中瑞新能源科技设立后能否获得足够的资金来支持公司研发及科技创新平台的搭建尚存在不确定性。


  3、对公司的影响

  为实现公司业务的转型升级,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给公司提供技术支持,公司同意投资设立中瑞新能源科技。中瑞新能源科技拟作为公司的研发中心及科技创新平台,若成功设立将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证公司锂电池相关产品性能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增强产业链核心竞争能力,符合公司重整后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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