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6 股票简称:坚瑞沃能 公告编号:2019-157
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存在被暂停上市及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公司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24,895,211.55 元,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251,476,488.12 元。同时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其中涉及主要事项为为货币资金事项、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收入和成本、
涉及业绩补偿、涉及债权债务转移及涉及或有事项等事项。2019 年 7 月 20 日,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中“涉及货币资金的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利安达专字【2019】第 2198 号)。
截止目前,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中仅货币资金
事项的影响已消除,其余如涉及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收入和成本、涉及业绩补偿、涉及债权债务转移及涉及或有事项等事项,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上述不确定因素对公司的影响。
若上述 2018 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影响迟迟无法消除,
公司可能会出现 2019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仍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13.1.1 条规定,最近两个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暂停公司股票上市。公司存在 2018年、2019 年连续两个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而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的风险。
2、根据上述公司 2018 年的财务数据以及会计师对涉及主要事项的审计意
见,若未来公司 2018 年度确定为净资产为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3.1.6 条规定,公司股票将于公司披露最
终年度报告之日起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停牌后 15 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
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同时,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披露的《陕西坚瑞沃能股
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截止 2019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1,615,485,400.79 元。公司同样存在因 2019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而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的风险。
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披露的当年经审计净利润为均为负,
同时,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披露的《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
年度报告》,截止 2019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28,770,402.55 元,若公司 2019 年审计净利润为均为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3.1.1 条规定,最近三年连续
亏损,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暂停公司股票上市。公司存在 2017 年、2018 年、2019年连续三年亏损而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的风险。
3、公司于2018年12月13日收到债权人陕西凯瑞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瑞达公司”)的《催款函》,告知因公司未能按照相关约定还款,凯瑞达公司已委托律师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公司破产重整。根据公司目前自身的债务状况,公司不排除接受相关债权人向西安中院提起的破产重整申请。
(1)债权人已向法院提交了重整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相关规定,目前该申请尚在审查中,公司最终能否获得法院裁定受理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8年12月28日最新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2号——停复牌业务》“第十条”的规定,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期间原则上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不停牌,公司应当分阶段披露重整事项的进展,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确有需要申请停牌的,应当披露停牌具体事由、重整事项进展和预计复牌时间等内容,停牌时间不得超过5个交易日。
(2)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如果法院受理了公司债权人提出的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法院将指定管理人,债权人依法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或公司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公司债权人根
据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获得清偿。如果重整计划草案不能获得法院裁定批准,法院将裁定终止公司的重整程序,并宣告公司破产。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3.4.1 条
第(二十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一、可能被暂停上市的原因
1、截止目前,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中仅货币资
金事项的影响已消除,其余如涉及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收入和成本、涉及业绩补偿、涉及债权债务转移及涉及或有事项等事项,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上述不确定因素对公司的影响。
若上述 2018 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影响迟迟无法消除,
公司可能会出现 2019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仍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13.1.1 条规定,最近两个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暂停公司股票上市。公司存在 2018年、2019 年连续两个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而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的风险。
2、根据上述公司 2018 年的财务数据以及会计师对涉及主要事项的审计意
见,若未来公司 2018 年度确定为净资产为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3.1.6 条规定,公司股票将于公司披露最
终年度报告之日起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停牌后 15 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
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同时,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披露的《陕西坚瑞沃能股
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截止 2019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1,615,485,400.79 元。公司同样存在因 2019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而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的风险。
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披露的当年经审计净利润为均为负,
同时,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披露的《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
年度报告》,截止 2019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28,770,402.55 元,若公司 2019 年审计净利润为均为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3.1.1 条规定,最近三年连续
亏损,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暂停公司股票上市。公司存在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连续三年亏损而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的风险。
二、公司董事会已经和将要采取的措施
目前公司主要采取的措施如下:
1、积极应对债务危机
(1)要求沃特玛加强催收应收账款,适当时候可以采取法律手段,降低应收账款规模,获得现金流。
(2)与供应商积极磋商,以库存材料、电池及车辆等存货、固定资产销售抵账的形式解决到期债务。
(3)积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沟通,通过以应收账款、股权、专利质押等给银团增信来维持目前融资现状。
2、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及开展恢复生产工作
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坚瑞利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坚瑞利同”)
于 2018 年 10 月 21 日在北京与天津进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进平科
技”)等 4 家企业及自然人签署了《陕西利同壹号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有限合伙协议”),拟共同发起设立陕西利同壹号新能源有限合伙企业(暂定,以工商登记为准)。本次有限合伙协议的签署,首先为恢复渭南陕西沃特玛的生产经营筹措了资金。其次,上述合作方之一的进平科技在帮助公司积极展开自救、恢复生产的同时,因进平科技与国际一些优秀动力电池企业合作紧密,拥有一定的国际同行业先进生产制造的资源,因此其也致力于引进国际同行业资金和先进的电池制造技术,为公司未来的主营业务发展起到尤为积极的作用。最后,公司积极推进天津进平科或其指定第三方参与公司的资产及债务重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破产重整、资产置换、股权转让、资产剥离等,直至成为公司股东。
目前有限合伙企业已办理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渭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的资金已到位 2,350 万元,其中天津进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实缴 1,000 万元,南京力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实缴 1,000 万元,苏州安靠电源有限公司实缴 300 万元,坚瑞
利同实缴 50 万元。韩方技术团队已经到位,恢复生产所需的人员基本到位,原有设备已初步检修完毕,需要采购的新设备也已经采购完毕,部分已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现已进行批量试生产工作。用于扩产的厂房,施工人员已经进场,并开始改造和装修。
但仍存在以下风险:1、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的资金尚未全部到位,实施进度无法保障;2、生产线尚需改造,需要时间,后续改造、原材料采购资金还没有保障;3、因债务危机导致人员流失,对恢复生产不利;4、公司需要重新构建供应商、客户等上下游关系,存在很大不确定性;5、天津进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第三方如何以及何时参与公司的资产及债务重组事项。上述事项尚具有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3、采取具体措施落实李瑶对公司的业绩补偿问题
(1)李瑶所持股权的权利负担状况
近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自查发现李瑶先生持有的坚瑞沃能 4,400 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1.81%)已转让给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于该股份转让事项公司尚未收到任何法律文书。
李瑶目前持有公司股份数为 286,333,7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77%。其中,
108,500,000 股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4,570,000 股质押给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3,000,000 股质押给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上质押合计186,070,000 股,质押比例 64.98%。
另外,李瑶所持前述 286,333,720 股已被福田区法院冻结。
(2)相关措施
①积极督促李瑶确定对赌完成情况并进行业绩补偿
如前所述,根据李瑶的《申明书》、《债权确认协议书》等文件,李瑶已确认沃特玛 2018 年度严重亏损,实际无法完成业绩承诺。
②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
李瑶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