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3 证券简称:顺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9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议案》,同意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且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7,500万元)的自有或自筹资金,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于2022年5月5日披露的《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报告书》,于2022年6月17日披露的《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22年7月13日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 回 购 股 份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7 月 13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进展公告。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 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 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回购金额已达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 未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金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9,402,2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35%,最 高成交价为14.5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63元/股,成交金额为113,213,654.19 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 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 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未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 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 司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查询,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2022年4月28日)至本公告披露前 一日(2023年4月21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 职务/身份 减持期间 变动数量(股) 减持方式
华勇 控股股东、 2022年12月21日至 14,679,324 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
实际控制人 2023年1月9日
吴建华 副总经理 2022年8月29日 26,000 集中竞价交易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相关主体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至本公告 披露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方式等符合公司《回购公司股份报告书》内容。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自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7月13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9,402,200股。按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276,506 0.04% + 9,402,200 9,678,706 1.39%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94,010,734 99.96% - 9,402,200 684,608,534 98.61%
三、总股本 694,287,240 100% 0.00 694,287,240 100%
注: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
七、回购股份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质押等相关权利。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在本公告后三年内实施的,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时作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