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0-072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仁药业”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 14:00 以网络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0 年
10 月 16 日以微信、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杨效东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名,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杨效东先生主持召开,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议,《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0年前三季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关于披露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提示性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赞成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聘任李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韩莉萍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李明先生、韩莉萍女士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赞成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