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仁药业”或“公司”)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公司。公司董事会经分析后认为,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配售股份的要求。为了改善公司资本结构,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经审慎论证,华仁药业拟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配股发行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就公司是否具备配股资格进行了自查。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事项进行逐项对照检查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创业板上市公司配股的各项规定,具备配股资格,同意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出配股申请。
二、本次配股方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拟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配股)的方式进行。
3、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本次配股拟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不超过2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若以总股本986,105,137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不超过2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本次配股总数量为不超过197,221,027股。最终配股比例和配股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引起总股本变动,配股数量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永裕恒丰投资有限公司及永裕恒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以现金形式全额认购其可获配售股份。
4、配股价格及定价原则
(1)配股价格:以刊登配股发行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基数,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最终的配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定价原则为:
①采用市价折扣法进行定价;
②不低于发行前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③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前景、发行时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上的价格、市盈率、市净率状况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等因素;
④考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及项目资金使用安排;
⑤由公司董事会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配售对象
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司董事会将确定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配售对象为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6、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70,3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计划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偿还融资租赁款 32,646.28 32,500.00
偿还有息负债
偿还银行长期借款 1,700.00 1,700.00
补充流动资金 36,212.60 36,100.00
合计 70,558.88 70,300.00
若本次配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7、配售时间
公司将在本次配股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在规定期限内择机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
8、承销方式
本次配股采用代销方式。
9、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配股实施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配股完成后的全体股东依其持股比例享有。
10、本次配股相关决议的有效期
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11、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
本次配股完成后,获配股票将按照有关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三、本次配股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70,3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计划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偿还融资租赁款 32,646.28 32,500.00
偿还有息负债
偿还银行长期借款 1,700.00 1,700.00
补充流动资金 36,212.60 36,100.00
合计 70,558.88 70,300.00
若本次配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四、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
本次配股发行证券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一定幅度的增加,这有利于改善公司资本结构,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但募集资金使用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在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若公司最终实现的净利润未能与股本及净资产规模同比例增长,甚至募集资金使用未能达到预期效果,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公司存在即期回报可能被摊薄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于2017年6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同时公开披露了《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公告》,并将于2017年7月6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该议案进行审议。
上述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不构成公司对未来利润做出承诺。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