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市高科技工业园株洲路187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43 楼(4301-4316 房)2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
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
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
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
表明对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刊载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五家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
( www.cninfo.com.cn )、中证网( www.cs.com.cn )、中国证券网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
(www.ccstock.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公司控股股东华仁世纪集团、自然人股东梁付成承诺:“自华仁药业股票上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华仁药
业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华仁药业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华仁药业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公司股东广发信德承诺:“自华仁药业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华仁药业的股份,也不由华仁药业回购
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自增资完成的工商登记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华仁药业的股份,也不由华仁药业回购
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自华仁药业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本公
司转让的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华仁药业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不超
过本公司所持有前述股份总额的50%。”3
公司股东红塔创新、马明礼、吕爱民、马洪荣、昊和源科技、中国药科大学
承诺:“自华仁药业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华仁药业的股份,也不由华仁药业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禁售义务: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
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红
塔创新和中国药科大学分别承诺:将其所持有的273.939万股、14.2114万股合计
288.1504万股国有股份划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划
转手续。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红塔创新、中国药科大学的禁售期义务。4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年9月修订)》而编制,旨
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青岛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
人”或“华仁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 1034号文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360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
(以下简称“网下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
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1,072万股,网上发行4,288万股,发行
价格为13.99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青岛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
的通知》(深证上[2010]268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华仁药业”,股票代码“300110”,其中网上定价
发行的4,288万股股票将于2010年8月25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五家网站( 巨潮资讯网, 网址www.cninfo.com.cn ; 中证网, 网址
www.cs.com.cn; 中国证券网, 网址www.cnstock.com; 证券时报网, 网址
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查询,故与其重复
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0年8月25日
3、股票简称:华仁药业5
4、股票代码:300110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21,360万元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5,360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股东名称
发行前
限售期
股数(万股) 比例(%)
华仁世纪集团有限
公司
11,327.50 53.03
2013 年8 月25 日(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红塔创新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
2,226.061 10.42
2011 年8 月25 日(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广发信德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1,000 4.68
2011 年9 月22 日(自增资完成的工
商登记日后的36 个月)
马明礼 300 1.40
2011 年8 月25 日(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理事会转持三户
288.1504 1.35
2011 年8 月25 日(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吕爱民 227.01 1.06
2011 年8 月25 日(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梁付成 204.4 0.96
2013 年8 月25 日(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马洪荣 200 0.94
2011 年8 月25 日(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北京昊和源科技有
限公司
173 0.81
2011 年8 月25 日(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中国药科大学 53.8786 0.25
2011 年8 月25 日(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合 计 16,000 74..90 ——
8、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华仁世纪集团、自然人股东梁付成承诺:“自华仁药业股票上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华仁药
业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华仁药业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华仁药业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公司股东广发信德承诺:“自华仁药业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华仁药业的股份,也不由华仁药业回购
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自增资完成的工商登记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6
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华仁药业的股份,也不由华仁药业回购
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自华仁药业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本公
司转让的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华仁药业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不超
过本公司所持有前述股份总额的50%。”
公司股东红塔创新、马明礼、吕爱民、马洪荣、昊和源科技、中国药科大学
承诺:“自华仁药业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华仁药业的股份,也不由华仁药业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禁售义务: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
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红
塔创新和中国药科大学分别承诺:将其所持有的273.939万股、14.2114万股合计
288.1504万股国有股份划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划
转手续。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红塔创新、中国药科大学的禁售期义务。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下向配售对象配售的
1,072 万股股份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
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
4,288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项 目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
(万股)
持股比例
(%) 所持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一、首次公
开发行前
的股份
华仁世纪集
团有限公司
11,327.50 53.03 2013 年8 月25 日(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
红塔创新投
资股份有限
公司
2,226.061 10.42 2011 年8 月25 日(股票上市之日起12 个月)
广发信德投
资管理有限
公司
1,000 4.68
2011 年9 月22 日(自增资完成的工商登记日后
的36 个月)
马明礼 300 1.40 2011 年8 月25 日(股票上市之日起12 个月)
全国社会保
障基金理事
会转持三户
288.1504 1.35 2011 年8 月25 日(股票上市之日起12 个月)7
吕爱民 227.01 1.06 2011 年8 月25 日(股票上市之日起12 个月)
梁付成 204.4 0.96 2013 年8 月25 日(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
马洪荣 200 0.94 2011 年8 月25 日(股票上市之日起12 个月)
北京昊和源
科技有限公
司
173 0.81 2011 年8 月25 日(股票上市之日起12 个月)
中国药科大